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揮之不去的時光 第01章 前言

社會經濟發展迅速,人心繼漸浮躁,有的人埋於工作,有的人忙於應酬,有多少人靜下心來做自己喜歡的事情?

我很不理解那些終其一生為了事業的“工作狂”,他們穿上西裝革履用華麗的外表包裝自己,在眾人麵前儀表堂堂,卻心甘情願成為工作的“奴隸”。

也許有人是為了高薪,也許有人是為了上位,但又有幾人高薪入了局,又有幾人高位弄了權。

俗話說得好:“乞丐都知道挑天氣乞飯,而你卻要風雨無阻的上班”。

這又是為了什麼?

有多少人夢想著像海子那樣“餵馬、劈柴、周遊世界”或者想象著生活是“一把搖椅、一杯清茶”沐浴陽光的樣子,但都隻是脫口而出止於談笑之間。

我讀過一句文案是這麼寫的:“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,還有詩和遠方。

聽聞遠方有你可尋,有詩可寫,還有美景可賞”,也許這纔是活著的意義,但這也是大千世界不可多得的一種活著。

我寫作的目的主要有兩點:第一,是個人追求。

人生很短,留給我們的時間有限,有多少人活著是為了自己?

我就想自私一回,不為彆的,就為我自己。

第二,是避世良方。

我想為自己的人生清出一片靜土,不要以為這裡的“靜”是筆誤,這就是我的本心。

除了事業和家庭,我需要這片靜土,用文學大家魯迅的口吻可以這樣說:我大抵是病了,我尋了一味良藥,是那一片心靈深處的靜土,它隻屬於兩個人,一個是我,另一個也是我。

對於寫作我冇什麼經驗,可我始終閒不下來。

繁重的工作壓榨我的靈魂,阿諛奉承、卑躬屈膝的應酬侵蝕我的身體,試圖把我吸乾。

我和大多數人一樣,過著枯燥乏味而又平凡的生活,我想起曾經讀過魯迅先生在《出賣靈魂的秘訣》裡說的一句話:普通人的一生,就是盛世的牛馬,亂世的炮灰。

平安榨其身,戰時用其命。

我把自己成功地活成了那牛馬,可我卻心有不甘。

我不願成為生活的奴隸安於現狀,也不想成天坐在那塊方寸之地偏安一隅,更不想碌碌一生隨波逐流,於是我選擇了寫作,隻有寫作、不停地寫作才能把我埋進土裡與世隔絕,可是要捍衛這種不甘是需要代價的,那就是付出時間和承受痛苦。

我對這種代價冇有絲毫的恐懼,因為我是自私的,除了尋找自己的內心以外彆無所求。

我不想以成為作家的目的而追名逐利,那樣會顯得極不單純,甚至還有點膚淺。

或許在彆人眼裡我有些過於突顯高尚了,但那樣至少不會限製我的力量,而且還能將痛苦減輕。

我從小就喜歡文字,覺得文字有妙不可言之處,是無法靠語言來表達的。

長大以後,更喜好文學,隻是基於家境、迫於形勢而冇有走進文學。

但我從未放棄對文學的熱愛和追求,自從我愛上文學的那一刻起,就己經邁進了文學的門檻,隻是才疏學淺罷了。

網上有首詩寫到了我的內心深處:“無才偏愛筆墨香,搜腸刮肚難成章,拚命揮毫三兩句,又怕彆人笑我狂”。

但這並不能阻止我,即使我的文筆不夠刁鑽,詞藻不夠華麗,我也要繼續下去。

我不必有魯迅那樣“棄醫從文”的決心,也不必有班超那般“投筆從戎”的誌向,我隻想做我自己,不為世俗所禁錮。

我的作品源於現實,就像餘華先生在《活著》的序言裡寫的那樣都是源於和現實的那一層緊張關係。

她批判優秀作家筆下的過去的現實,還把不成功的作家筆下的現實說成是固定的、死去的現實。

而她推崇的是真正的現實,也就是作者生活中的現實,她認為這種現實是令人費解和難以相處的。

我想這正是她的作品讓人讀起來愛不釋手的原因。

在讀《活著》之前,我就己經想好了寫作思路,所以她的觀點對我而言是徒勞的,我既不會刻意迴避也不會有心迎合,因為現實總逃不過社會的發展而變得遙遠,也躲不掉歲月的洗禮而成為回憶。

過去的現實在人的記憶裡往往是無法還原的,所以回憶起來多少都會摻點雜念,像她說的那樣,裡麵塞滿了個人想象和個人理解而蒙上了一層虛幻的色彩。

但這卻無可厚非。

我的作品源於過去的現實,也是我生活中的現實。

曾幾何時,我就萌生過寫作的念頭,但未曾提筆。

如今執筆之時卻己到了而立之年,三十年恍如隔日、似夢一場。

總以為自己還年輕,卻忽略了歲月的腳步。

我是踩著“八零後”那代人的尾巴出生的,時光荏苒、歲月匆匆,曾經那種衣不蔽體、食不果腹的日子漸漸遠去,消失在曆史的長河中,人們的生活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。

曾經雖有困苦卻依舊值得懷念,過往雖有遺憾仍然值得回憶。

農村還在,老家還在,曾經的記憶也還在。

小時候總是不理解,為什麼老人總喜歡坐在路邊,一坐就是半天,首到我走過很多路,失去了很多人,我好像明白了,目之所及皆是回憶,心之所想皆是過往。

農村的老家始終有一種情懷,是一種嚮往而又回不去的情懷,小時候拚命想逃離的地方,如今卻成了做夢都想回來的地方。

呼吸著清新的空氣笑著碰見故人,走上兒時走過的路,聽著田野那片熟悉的聲音,曾經的往事曆曆在目。

每次回到老家,都會被一種溫暖治癒,我們窮極一生追求的自由和快樂,原來一開始就有,長大後才發現自己思唸的不是故鄉,而是回不去的童年。

吃著家裡的飯菜,才幡然醒悟:最幸福的樣子莫過於柴米油鹽、人間煙火,有人做飯,有人等候,老屋還在,父母安康。

他鄉縱有當頭月,不及家鄉一盞燈。

家鄉是疲憊的解藥,看得見山,聽得見水,即便再遠,家鄉也是歸宿。

有人說“有錢鄉下是淨土,冇錢鄉下淨是土”,這話也不無道理。

農村,是我夢想起航的地方,是富人眼中的天堂,是窮人眼中的荒涼,是詩人筆下的遠方,也是遊子做夢都想回到的地方。

在網上看到一句文案把人生剖析得淋漓儘致:“長大”二字孤獨的連偏旁部首都冇有,而“自由”也充滿了條條框框。

人這一輩子,無非就是個過程。

來時一個人,去時也是一個人。

任何人,任何事,任何物,都會成為過去。

這短短的一生,我們終將會失去,不妨大膽一些,攀一座山,愛一個人,追一個夢。

我把本書定名為《不見當年偷果童》。

此名出自網上一句文案:“庭前老樹掛果豐,不見當年偷果童”,表達的是懷念,一種時不複、郎不返的懷念,對時光一去不複返的痛恨,對“花有重開日,人無再少年”的感慨。

此書旨在向讀者描寫我曾經的生活和經曆,希望能夠引起大家的共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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